在马来西亚,商标权的取得基于使用。可注册的商标种类包括商品商标、系列商标、联合商标、证明商标和防御商标。系列商标和防御商标均被为联合商标。商品分类采用国际分类,共分34类,注册原则为一标一类。
1、申请人资格:任何在马来西亚商业中已经使用或打算使用商标的商标所有人均可在马来西亚申请商标注册。在申请人没有实际使用拟注册商标或没有打算使用注册商标的情况下,该申请人可以证明他将该商标转让给一即将成立并会实际使用拟注册商标的公司,或者提交注册申请的同时提交已注册使用人申请,那么申请人可以提交商标注册申请,除非上述公司在商标注册申请之日起的6个月内尚未成立,那么该申请将被终止。
2、马来西亚申请流程(顺利情况):
(1)形式审查:申请递交后对提交的申请文件、商标图样、委托书等文件进行的合法性审查;符合规定的,将授予申请日和申请号。
(2)实质审查:根据法律审查商标是否具有可注册性、是否与在先注册的商标相同或近似、是否违背商标法的禁用条款。对于不通过实质审查的商标,审查官将书面通知申请人,并告知驳回理由。申请人在接到该驳回通知之日起限期内可提交复审,否则,该申请将被视为放弃,申请日和申请号均不予保留。申请人在交纳延期费的情况下可以申请延期。商标审查官可以有条件地接受某些商标注册申请,并可以要求申请人放弃商标中某一文字或图形的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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