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士经济市场稳定且科技先进,为许多跨国公司总部所在地,也是世界上最有影响力的经济体之一。瑞士重要的产业为制造业,服务业为瑞士另一重要产业,除此以外,瑞士也与世界各国签订自由贸易协定。瑞士为欧洲自由贸易联盟成员国之一。
注册册瑞士公司名称:公司名称必须以SA 或 SARL ( 即"有限公司 Limited ");公司名称不能以"信托公司"或"银行"或其它被认为意思相似的词结尾,除非这些公司在Switzerland 瑞士公司获得相应的执照,公司注册证书不可以载述中文公司名称。
瑞士保护经济自由,允许任何人(包括外国公民)在瑞士开展业务,并因此开办公司或持有某个公司的权益。成立公司无需得到相关部门的批准,无需具备商会或专业协会的成员身份,也无需每年汇报经营业绩。但是,外国公民必须拥有工作和居住许可,才能在瑞士长期开展业务。
瑞士承认下列商业实体的类型:合伙制非股份有限公司(独资、有限合伙或一般合伙)和资本型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公司(stock corporation或AG)、有限责任公司(limited liability company或GmbH))。新出现的“集体投资有限合伙”(KkK)与英语国家常见的“有限合伙”形式相对应。被称为有限两合股份公司(GmbH & Co KG)的法律形式在德国和奥地利很常见,但在瑞士却不存在。约有50%的瑞士公司采用AG和GmbH的法律形式(GmbH的比例正在上升)。
外国公司入驻瑞士所适合的商业实体形式取决于许多因素,包括业务的性质和时间范围、一般法律和税务条款以及管理层的战略目标(总部、生产工厂、销售办事处、财务或服务公司等)。来自外国的公司和个人被允许自行决定适合其业务的法律形式。这需要进行仔细的评估,在此期间税务因素发挥着关键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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